尊敬的領導:
我們是大港區石化路興華裡的居民,興華裡小區13號樓1單元602的居民和3單元102的居民利用公共居住面積堆放私人雜物,且都是易燃品,1單元602居民利用這此雜物點火做開水,不僅污染環境,而且現在正直冬季,氣候乾燥,容易引發火災的發生,到時會對該樓的居民造成不可估計的生命和財產損失。興華裡居委會對此事無能為力,他們稱自己不是執法部門,沒有執法權利。我們大家集體商議此事,決定向您反映該問題,請求您能夠對此事予以重視。堆放雜物的居民的已經形成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希望尊敬的領導能夠派出所謂有執法權利的部門參與治理此事。讓我們這些百姓過上一個安穩年,我們大家在這謝謝您。
[附件1]
[附件2]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