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樓的電梯有點小故障,電梯門的紅外感應裝置不起作用了,當有人通過電梯門時,電梯感應不到有人通過,只要關門時間一到,不管有人沒人就自動關閉(以前正常的時候,門是會立刻打開防夾到人)。
電梯上貼的檢驗標識也過期兩個月了還沒更換,估計是還沒年檢。物業總是推脫說備件沒到或者沒人,要不就是有人沒交物業費。
這類安全性問題政府部門是否強制他們執行?是否有監督措施?
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調查處理中相關情況將會及時反饋。
您好,接到投訴後,我局高度重視,執法人員立即赴現場核查處。理經與業主確認,反映的電梯為頂秀欣園15號樓電梯,經查,該樓電梯已於2012年11月定期檢驗合格並在檢驗有效期內,但未按要求粘貼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對於業主投訴的電梯運行問題,經現場檢查,電梯運行正常,執法人員責令物業公司立即張貼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加強電梯日常管理工作,並要求維保單位對此電梯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加強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保障電梯的安全運行,感謝您的留言。
天津市質監局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