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市民,我父親戶口和醫保在山西。我父親經天津血液病醫院診斷患白血病,並在天津血液病醫院化療。目前因化療後肺感染轉院至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肺外科,進行了肺右上葉切除手術。現在每次用血都需到血站進行登記審批並交納互助金,即每用2U紅細胞血在血站交440元互助金。我了解到2006年頒布的《天津市公民臨床用血管理辦法》中規定,患有血液病的病人可以免除互助金,我想:
1、明確我父親的情況是否可以免除互助金?
2、了解2006年頒布的《天津市公民臨床用血管理辦法》,但是在網絡上包括(衛生局綜合信息網)上查不到此規定,請問能否在天津市衛生局綜合信息網上發布此規定?或者將此規定發送至我的郵箱?
誠切需要您的幫助的天津市民!盼回復! 謝謝!
孔繁偉:
您好!郵件收悉,我局工作人員以與您電話溝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