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籍河北秦皇島市,2008年從天津高校畢業,戶口和檔案落到了天津北方人纔中心。2010年在河西區民政局領取了結婚證。我丈夫為新疆戶口。2011年我們回到秦皇島市工作(目前雙方均有正式工作)現在准備懷孕要孩子,但是我們在秦皇島市沒有自己的住房,暫時也不具有購買條件。我想請問一下,我要想辦理准生證,流程該是怎樣?急盼回復。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經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女方為本市戶籍人員,嫁到外省市並居住在外省市的,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可以在我市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男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具體辦理,請聯系河西區人口計生委,電話:23262160或12356-2-3。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