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1月23日
尊敬的路小姐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人力社保局十分重視。現回復如下:
您所提到的交通意外事故如進行工傷認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傷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2、受傷的傷情診斷證明;
3、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從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注冊戶卡代替);
4、證人的證言(由同事證實其上下班的時間);
5、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如工資表、考勤表、工作證等);
6、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可在網上下載---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用人單位從受傷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
在30日內提出,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可在1年內提出。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認定為工傷。非本人主要責任包括同責、次責、無責。責任認定必須由公安交管部門或人民法院出具。
工傷處理的程序是先進行工傷認定,待傷者痊愈或傷情穩定後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第三人造成工傷的實行差額補償,即由第三人承擔人身損害賠償,總額低於工傷保險待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或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部分。
不盡之處可電話諮詢或到人力社保局工傷科諮詢。電話29324408,單位地址:楊村鎮新華南路。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政府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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