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1.4反映濱新小區外牆皮脫落,影響居民安全,政府答復物業申請維修基金,未到法定戶數,這點與事實不符,第一物業根本沒有組織業主簽字,哪有達到法定戶數。第二,我所在的樓口大家都同意動用維修基金,是物業不作為。根本沒申請。還有濱新小區是10年左右的樓房,怎麼會嚴重老化,這又與事實不符,掉牆皮屬個案,物業不維修,還是物業不作為。再有我家樓上牆皮松動,隱患未消除,我想知道,這個隱患怎麼消除,保護我們的生命安全。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3年1月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縣建委已委派專人與您聯系並就您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或者您也可以直接聯系我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政府辦公室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