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本人孫少華,於2012.12月初。在南開房管局辦理二手房買賣手續。以首套房貸款形式購買林苑北裡一處私產房。於2013.1.11日取得新的房產證。
新的房產證上的坐落位置是(南開區王頂堤林苑北裡5#樓2門601)。但實際房屋位置在新房本的603位置(對門)。與我實際購房位置不符。
當日向辦公人員諮詢,答復為房管局內的資料檔案都為601.因此房原為公產房,需要去房管站核查檔案,房管站工作人員看後,令去天津市房地產 信托集團有限公司核查。辦公人員謝某,核查後,答復為林苑北裡5#樓2門 2-6層的房產證全為反的,需要向上級請示,讓我等待答復。
希望有關部門和領導能及時審核並解決
此致
敬禮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孫少華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