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各位領導~我父親符合55歲退休標准,他生日是1957年8月29日,(2012年8月就55歲了,符合辦理退休標准)遞交退休手續後一直未辦理成功~請問,如果我父親於2013年3月份成功辦理退休,那麼從2012年9月到2013年3月這幾個月的退休金還會補嗎?如果不補,是為什麼呢?有沒有相關法律支橕?本人熱切期盼相關領導的回復!衷心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經人力社保部門核准後,自核准次月起享受養老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