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在2012年8月份的時候辦理了人纔引進的手續,並於當年12月份得到通知說已經批復並通知取准遷證。但是我在拿到准遷證之後發現上面的戶籍地址有錯誤,我找到了塘沽公安分局戶籍科的同志,說明情況,該局同志告知我需要送回市局重新簽發准遷證,所用時間大概為半個月。但是現在已經過去快一個月了,我仍然沒有得到最新簽發的准遷證,詢問派出所的同志,僅僅答復說等通知,眼看臨近年底了,不知道什麼時候纔能下來?期盼您的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