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上不是說有房補的不用擔保人了嗎?怎麼房管局還是要我們出示擔保人還得公正。。。網上寫的擔保有兩種方式為什麼非要我們找擔保人呢! 不是可以有承諾擔保嗎?這不是可以有別的方法嗎!為什麼非的為難我們呢! 有沒有別的方法?
韋愛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