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36年生人,今年77歲了,原在天津市無線電元件六廠所屬集體企業工作,由於歷史各種原因,沒有養老保險。按照人力社保局發的[2011}87號文可以補辦養老保險。但是,由於之前沒有接到通知,到2012年底纔從鄰居處了解到此事,再經過街道報審請,街道推到原企業,原企業推說沒接到文件,就一直沒能辦成此事。按照文件提出的“不能漏辦一個”的精神。懇請貴局領導,能夠協調一下,幫我補辦手續。讓黨的惠民政策落實到位。謝謝,盼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應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辦理。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