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都是天津寶坻的戶口,現居住在南開區,懷孕後想在南開區就近做孕期檢查,請問我們可以在現居住地所屬醫院立本嗎?准生證是不是要回寶坻戶口所在地辦理呢?具體手續流程如何請給予指導,不勝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經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應攜帶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到女方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如還有需要,請撥打12356。立本請諮詢衛生部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