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資建庫;增加職工收入;結果導致除領導以外;全體工人停薪留職;一個月300元生活費;叫職工怎麼生活;領導請幫幫我們;基層職工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其工資標准,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就合同履行問題雙方發生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