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崗位工作,見趙某故意毀壞完成品,見後我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後來卻因報告之事被趙某打傷,在證據不確鑿之下,公司卻給了雙方一樣的處理結果,以上絕對屬實!我覺得這太不公平,太不公道,公司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