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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04年畢業,畢業是簽訂的工作單位沒有集體戶口,所以檔案轉走,但戶口仍暫緩保留在學校,但是兩年多過去了,戶口依然沒有能落戶天津!
中間經過諮詢溝通,畢業超出兩年就不能在進行改派,戶口只能打回原籍,在同一時間聽說買房就可以落戶,結果有持續了幾年買了房子,依然落不了。
於今年詢問津南區主管我們學校的片警,查明戶口依然在雙港派出所,且沒有注銷,但主管片警說不是很好辦,時間太長了需要查檔案資料,而且要求提供以下證件:1、原籍未落戶證明 2、學校同意遷移戶口的證明 3、個人申請寫明戶口回原籍的具體情況和原因 4、報到證。 並同時說明即使有這些也可能辦理不了,最後又可能戶口被注銷,只能自己找個能落戶的地方落戶了!
關於報到證我有這樣的疑問,當時畢業時報到證的派遣方向是工作單位,但工作單位沒有集體戶口落不了。如果遷回原籍,派出所要求對報到證進行改派,那工作單位這邊的報到證就失去作用了,而且還要和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情況?
同時真心求助希望能得到准確的辦理流程和確實需要的各種證明文件的詳細清單。戶口問題是大問題,一直拖延至今,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給自己和相關部門都造成了很大的麻煩,真心抱歉。但同時也希望能得到相關部門的幫助,有效行動徹底解決戶口遺留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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