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暢欣園是一個限價商品房,2012年10月交的房,在收房時已經交過取暖費, 但是現在的暖氣一直不太熱,找開發商,開發商說外部管道壓力問題,這兩年都不會太熱,找供暖站,人家說讓找開發商,我們這暖氣費交了,但是暖氣不熱,就沒有人管嗎?難道我們就要忍兩年,如果兩年之後再不熱,再找供暖站嗎?希望有關領導和部門幫忙解決一下,多謝
尊敬的張娟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月15日
尊敬的張娟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現將調查結果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四章第三十條規定“建設單位對新建房屋的供熱設施,應當承擔兩個采暖季的保修責任”。《天津市集中供熱設施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運行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因此,您所反映的情況應由物業負責並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