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因為本人於2011年4月離婚,前妻已經再婚並生育。所以在申請限價房時由於離婚未滿兩年不能申請,我也理解政府出臺此政策的原因。所以於2012年5月申請了公租房,有個預申請證明,但房子一直未下來,本人一直租房居住,目前離婚即將滿兩年,我想購買限價房那公租預申請是自動作廢還是需要親自去辦理轉換?謝謝!
韓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