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崗了,應該得到國家2年的補貼,因為當時有事沒有在指定日期趕回來,沒有簽字,現在我回來了,去找有關部門,他說不能辦,請問,到底能不能辦延期,這個錢到底能不能拿回來 還是就沒有辦法了?請給明確回答 謝謝
如果不能拿回來我就不費勁了(那個補貼叫 失業保險救濟金)
尊敬的網友:
您好!失業人員未在規定時間辦理申領手續的,本次享受失業保險資格予以取消,享受期限給予保留,待其重新就業再次失業時,按照有關規定申領相應的失業保險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