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戶口是內蒙古呼和浩特的,我妻子的戶口是青島的集體戶口,請問能不能在天津辦理准生證啊,如果能需要什麼手續啊?如果不能回我的戶口所在地辦准生證在天津還能享受生育險嗎?如果能享受那還需要什麼證件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經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為外省市戶籍,在我市居住3個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辦理時需攜帶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本市醫療機構出具的妊娠診斷證明、婚育證明(或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工作部門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並對其提供的情況及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書面承諾。如還有需要,請撥打12356諮詢。辦理生育險請諮詢人力社保。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