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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天津市第二十塑料廠的一名普通聚氯乙烯注塑工人,我叫牛慧敏,今年51歲,現已退休一年。1999年,所屬關系由單位轉到再就業中心。在2006年向單位所屬集團即天津市天塑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反應,由於從事的工作為有毒作業,是否可以轉為特崗,當時有關領導曾答應辦理此事,並承諾即使辦理特崗不成功,也會給予一個滿意的答復,故因此沒有繼續自行辦理此事。事實上早在工作還沒有轉入再就業中心的時候,因本人的工作確實為有毒作業,單位曾為職工辦理特崗等相應福利待遇,但是由於當時正值單位更換廠長,耽擱了給職工辦理特崗的時機,後來也沒有再給職工補辦,纔會造成現在這種情況。如果工作屬性定位特崗的話,那麼退休年齡為45歲,而非常規崗位的50歲,因此在2006年到現在的這6年的時間,本人幾乎每半年或者每季度都會找到集團相關部門詢問特崗辦理進度情況,但是接待人員基本都是在敷衍,無法拿出相應合理的解決方案,及時找到相關領導當面詢問,所給出的答復也是“再等等吧,我們正在努力辦……”所以就是這樣,這件事情被一拖再拖,錯過了在我45歲特崗的退休年齡,拖到了今天,都已經過了連常規崗位有已經退休的年齡,也沒用給出一個答復。
本人想諮詢綜上所述的情況,現在是否還可以辦理特崗,另外附件為一張92年單位為職工辦理特崗時的相關文件的掃描件,不知道這個是否也可以作為證明來辦理特崗,拿到應得的補償。
希望能盡快得到相關負責人的批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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