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0年畢業,檔案存在人纔中心(楓林園)。於2011年在紅橋分局乾合同工,檔案以分局的名義提出來,但無法調入分局內,現仍在本人手中。請問如何纔能把檔案存入區勞動局或再次存入人纔中心?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在規定時限內為職工做就業登記,勞動部門需要調檔的會開具就業登記提檔函,將檔案存放在人力社保局。檔案不能存放在個人手中,建議您通過用人單位諮詢區縣人力社保局。您也可以諮詢人纔是否可以存檔。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