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2011年申請的廉住房實物配租,我們符合因重大疾病變賣房產,且沒有住所,無家可歸兩年了,想問一下我們什麼時候可以住到廉租房
楊志一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