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的集體戶口,已經連續在天津繳納社保和公積金5年了。12年10月份在天津市河東民政局登記結婚,我愛人是河南的非農業戶口,現在我愛人懷孕了准備生育第一個孩子,想請問貴局,孩子可以在天津出生嗎?可以在天津辦理准生證嗎?將來孩子的戶口如何上哦?如需找其他部門,煩請提示聯系方式,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經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的,夫妻雙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外省市一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具體辦理,請諮詢河東區人口計生委,電話:24216299。落戶事宜,請諮詢公安部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