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天津市退休城鎮職工的喪葬費和工資方面有什麼規定,具體執行標准是多少?如何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喪葬費的標准為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2012年的標准為3520*2個月=7040元。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養老金。喪葬費通過用人單位向參保分中心申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