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婚後於08年已育有一女,我和此女戶口均在南開區我父母的的房產上,我先生為天津市集體戶口。2009年我們出國工作,第二年我在國外生下第二個孩子,有當地出生證,現已為其領取中國護照。我想諮詢,現可否為我的第二個孩子在天津申請戶口?孩子的出生證是否一定要經過國外公證部門的公證和中國使領館的認證?可否先回國,在國內辦理相關翻譯和認證事宜?如果可以登記戶口,還需要准備哪些文件材料?材料准備齊全後到哪裡辦理?辦理周期需要多久?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