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月1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6號《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規定》第二章第五條規定“房屋使用人應當合理使用房屋。房屋使用禁止下列行為:將居民住宅樓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為餐飲、娛樂、洗浴等經濟性用房。”鑒於游樂場屬於娛樂場所,按照相關規定不可在居民住宅樓內開辦經營小型兒童室內游樂場。如果選擇在商業性用房內開辦小型兒童室內游樂場,需要辦理消防部門許可文件、《公共衛生許可證》並進行環評等審批手續後,再進行工商登記。以上登記注冊手續均無需繳納費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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