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區,汊沽港鎮,小劉堡村,村大隊,把可耕種土地,承包給個人,建廠房。這樣是不是屬於違法,可耕地上是不是不能建廠房。如果建了,是不是也應該拆除。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1月10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汊沽港鎮政府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現回復如下:
據查,網民反映小劉堡村東口建廠房的土地性質現狀為建設用地,不屬於耕地;建廠房的申請、審批手續,均符合正常審批程序和規定,不屬違章建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