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退休前所在的單位在2003-2007年沒有給我上公積金,根據國家政策原單位應補交。我找原單位開證明信去河西社保中心復印勞動合同,想通過社保中心仲裁解決(河西社保中心說復印勞動合同需要原單位開證明信)。但是單位不給開證明信,勞動合同無法復印,請問該如何解決。謝謝!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公積金補繳問題請您撥打96266詳細諮詢,單位不給開證明,建議找單位主管局協調解決。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