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榭花都的房子合同寫的12年10月30日交鑰匙,可是現在還沒有任何交房的說法,找售樓處也不管,找客服更是找不到人,沒有人處理這個延期交房的事,老百姓辛辛苦苦攢錢買的房就這樣住不了了嗎?敬請國土房管局的領導予以過問,開發商何時可以交房,還有如何賠償各位業主的損失,不勝感激!
此致
敬禮
可憐的業主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反映的項目屬於商業開發項目,您與開發建設單位之間簽署了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若開發建設單位不履行合同義務,您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開發建設單位應依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