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1月1日起,“不按規定懸掛號牌”將予以處罰。據了解,目前機動車號牌固封裝置安裝標准是執行《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GA804—2008)要求:“4.8.2 安裝數量,每面號牌應至少使用兩個號牌固封裝置固定。”,也就是說,目前大部分車的號牌是符合規定的,是這樣嗎?求明確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