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領導:
我在天津開發區一家國企單位工作,戶籍在山東省,2011年3月我一次性全款超過80萬在塘沽購買新建商品房一套,可以辦理藍印戶口。但由於開發商至今仍未辦理房產證,因此還沒有辦理藍印戶口。2012年底我單位辦理人纔引進,我是高級職稱符合天津人纔引進政策,現在正在辦理中大概需要半年時間。在此,我想諮詢一下,在人纔引進辦理期間,如果我2013年1月拿到了房產證,是否可以先辦理藍印戶口,如果這樣會不會影響我辦理人纔引進呢?請負責部門百忙之中給予解答,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