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象本是天津市非農戶口,2006年由於工作原因,投親轉出天津市,到外省市因工作需要變為農業,我們2007年結婚,到如今已不再外工作,想將戶口遷回本人戶籍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區李七莊接大倪莊村,(注:本人為天津市農業戶口)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政策上對於我們這樣的情況有什麼規定?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