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張寶富,是天津市機械局建築公司的一名退休乾部,享受事業單位待遇。2012年底至2013年初我們通過報紙等媒體得知,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金進行了調整,得到了提高,並補發了2010,2011,2012三年的調整額度。但我父親的工資並沒有調整,我們通過諮詢社保和公司得知,並未得到相關享受事業待遇人員的提高工資的通知,我們想知道,為什麼我父親不能享受事業單位的調整工資的待遇?如果他的退休金待遇是跟隨企業待遇調整的,之前企業多次調整也並未把我父親包括在內。我們迫切需要得到一個說法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請向原單位反映,請他們向原撥付資金渠道的審批單位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