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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我高興的去河北金緯路浦發銀行營業部去取到期的理財產品,一看大廳裡擠滿了等候的人群,秩序一片混亂,開放的窗口只有兩個,我排在86個人的後面。當問到能把全部存款取走時,得到的答復是沒有預約只能取5萬,我問是誰定的霸王條款,回答是銀監會定的。沒辦法我又來到了鞍山西道營業部排了11個人,到了窗口也是只給取了5萬,沒辦法按照好心服務員的提示又到了臥龍裡,下車走了20分鍾纔來到了另一個營業部取走了全部現款。我想要說的是:1:這個決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存款到期就應該允許公民自由存取,為了銀行自己的方便侵犯公民的權利應該廢除;2:明知多人要來辦業務,為什麼不安排增加服務人員,人為地造成混亂局面?3:我作為一個70歲的老人為了取這點一輩子的辛苦錢整整用了七個小時,走了三家銀行,我能不生氣嗎?請問:這些銀行管理者的老爺們,這些為民服務的先生.小姐們,你們拿著納稅人的高薪,是在為誰服務?又是怎樣在服務?難道不應該問問自己有良心嗎?你們的心裡裝著老百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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