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同志你好!
我是1977年7月15日出生天津市塘沽區戶口,我妻子1978年7月7日出生四川省戶口。
我與妻子是1999年九月年結婚,我家小孩是2000年出生,現在戶口隨我為本地戶口。
我想問一下:我家妻子戶口現在能遷往天津嗎?如何辦理?如現在不能何時纔能遷入?
多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