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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領導,您們好!
我是天津市和平區南京路西段南側瑞竹大廈業主,現投訴瑞竹大廈開發商未經主管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我就接到甲方的《交房通知書》並按照甲方規定交房時間2012年12月30日-31日兩天到瑞竹大廈售樓中心進行交接,辦理前找代表與開發商委托的物業公司溝通,要求提供開發商關於瑞竹大廈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及《竣工驗收本案表》證明此大廈已經具備交房條件。但是甲方委托的物業公司無法提供以上三書一證一表,以至我方無法確認此房屋已具備交房條件,無法正常進入交房流程。基於法律明確規定我方有權拒絕收房。
現在是不許我們看房,要我們先辦手續交完錢纔能看房,您說這對嗎?還有現在都還沒有水,樓道牆面的瓷磚換成了貼紙,到處都還是偷工減料、破破爛爛沒整理好,根本就不能住人,樓高也達不到,房屋質量就更多問題啦。
我們現在不知道怎麼辦,誰又能幫我們解決問題?無奈之下我想到了政府,我們是有政府有領導的國家,我就想到了你們。請求領導給以幫助,幫幫我們這些弱小的消費群體,替我們主持公道。
謝謝!
傷心的瑞竹大廈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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