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區名門廣場已開盤,可是60多平米的房子,房本上面積只能寫10多平米。
第一,請問這合法嗎?開發商說是因為當時政府贈送了他們土地面積纔這樣的,是這樣嗎?
第二,以後房屋買賣會存在什麼隱患?
第三,產權是70年,以後能落戶嗎?
第四,像這種居住性公寓和正經住宅房相比,日後有什麼弊端?
希望能幫助購房者解釋下 ,謝謝!
劉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