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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長:
您好!我是家住春和仁居小區的居民,從2010年搬入小區入住,多年暖氣不熱,室溫不達標。今年我居室溫度降到了14-15度,多次打電話給供熱辦,讓找維修師傅,維修師傅說暖氣只要不冰涼,就不歸他負責,讓測溫。又多次打電話要求測溫,工作人員每次推脫各種原因推遲測溫,每次都是大晴天的中午纔入戶測溫,我家是正北房,中午太陽能照半間屋,我們反映情況說是早晨和夜間特別冷,工作人員也說回去反映一下,但是情況一直沒有解決。因為我們只有晚上下班和周末在家,平時都不在家,所以只能周末要求測溫,12月29日早上,我們再次撥打供熱辦電話,要求測溫,工作人員以天冷路滑容易摔傷出工傷為由拒絕入戶測溫,我請問,他乾的是什麼工作?一年只上四個月班,拿著納稅人的錢,就一副這樣的工作態度嗎?因為室溫過低,年幼的兒子多次反復感冒,咳嗽。請區長盡快解決室溫不達標問題,讓我們過個溫暖的冬天,另外我對測溫表的校准問題提出質疑,供熱站的表就是最准確最靈敏的表嗎?每年都檢修校准嗎?和我家的多個溫度計比較溫差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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