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現有商品房一套,貸款全部還清。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我本人,注明共有2人,我女婿是共有人,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案時,注明我佔有80%產權,女婿佔20%產權,由於女兒和女婿離婚,所以我買下女婿佔有的20%產權,我當時(2010年購房)購房時房款52萬,請問現在我買下女婿20%的產權,需要多少錢,共有幾項費用?其中,這20%產權的交易開具購買稅票嗎?有買賣合同嗎?它與房屋的整體買賣有不同之處嗎?我這主要是為提取公積金做諮詢.多謝!!!
仲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