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塘沽區新港紫雲國際小區。自小區建成以來房屋就存在漏雨的現象,在交房驗收的時候我就發現此問題並及時聯系開放商及物業反映,對方也稱會盡快修復但每年都象征性的補補,並未徹底解決漏雨這一問題。每年逢雨季,我家各個窗戶都有不同程度的漏雨。嚴重的時候地面全都是水。造成我家窗口及地板嚴重變形並已經損毀,後經與物業協調,答應向相關部門反映並為我申請賠償,現賠償款已經下來,物業缺不給我,稱要折合成物業費。這點我不同意,物業就一直押著錢不給我。
現在我希望有關部門能幫助協調並把我家漏雨的問題徹底解決,還有賠償金能夠發放到我的手中。
萬分感謝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6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塘沽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調查了解,您的房屋漏雨賠償金仍在開發商處,未轉到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承諾一旦收到開發商交來的賠償款,會第一時間聯系您,絕不會將此款充作物業費使用。
關於房屋漏雨問題,不屬於物業企業維修職責范圍內,該局已督促物業企業積極配合您,協助您聯系開發商解決該問題,若您認為是房屋質量問題,可以相關合同為依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順利。
20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