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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領導
您好:
我是天大一名退休教職工的兒子,我家在05年天大最後一次平房改造時被拆除了(天大一二村),當時我們的舊房補貼16萬多元,當時政策允許交一套買兩套,但是我家有癱瘓的母親,所以有一套要了一層,但是另外一套不得不買頂樓-6樓的房子,當時一共花了大概40萬買到的這兩套公產房都是我父親的名字,之後我結婚生子自己住一套。
前幾日我去天大房管處諮詢過戶一事卻被告知天大房子不能過戶,除非老人離世後繼承,可是現在的高額征收遺產稅的說法讓我感覺非常擔心,我和愛人都是工薪階層,愛人又沒有工作,女兒還小,日子過得很拮據,我十分擔心日後無力支付高額的遺產稅從而失去唯一的住所。我岳父也是基層工人,月收入不高,他單身一人沒有住房,我們四口人蝸居在這小偏單裡。如果日後無力支付高額遺產稅我們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不太明白在天大裡雖然是公產房,但是也是我們花了一輩子積蓄買來的居住權,如果說不能私自買賣給外人我可以理解,但是連過戶給自己的孩子都不允許嗎?記得當時06年我諮詢過天大房管處,當時說是可以的,可是為什麼政策變了?而且當我提到我以前問過可以過戶時,房管處的人說過去和現在規定一樣,不可以過戶。
真心希望領導能考慮一下放開房屋不可過戶給子女的規定,如果以後真的像傳說中說的收百分之幾十的房產稅,那很多一家三代擠在一個房子裡,生活在底層的人不是要走投無路了?
謝謝領導能耐心看完我的問題,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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