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數十名職工於2011年1月份與中國聯通天津津南分部辦理為期兩年,每月消費286元的IPHONE4合約計劃,本合約計劃開通時間為2011年2月10日,現下所有辦理用戶的手機網上營業廳上明確顯示開通日期。我們自辦理後立即撥打聯通客服電話查詢,合約計劃時限兩年,每月消費286元。至今年年底,我單位用戶在此合約履行到期時限之前查詢時發現合約時限更改至2014年5月,遂我單位數名職工致電聯通客服查詢,在我單位辦理合約計劃的同年6月份無故在我們這些用戶上每人續約14個月,但無人知曉。隨即,我們立即聯系中國聯通天津津南分部,給予我們的答復是我們單位辦理的屬是集團擔保,聯通內部自動調至36個月時限。更顯示合同為我單位數十名職工辦理的是IPHONE4S合約,合同篡改明細,工作人員不能給予合理解釋。請相關部門給予我們合理的解決方案。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到,並責成聯通津南分公司處理,現回復如下:
據反饋,聯通津南分公司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系,對您提出的問題進行解釋。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