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有一套單位分的房改購房,當初沒有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現在我父親已經過世,想補辦一個國有土地使用證,需要什麼手續以及到哪裡辦理? 塘沽地區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4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自2006年1月1日起,天津市開始實行住宅的房地兩證合一登記,為產權人頒發《天津市房地產權證》,不再單獨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由於該房屋產權人您的父親已去世,您需先辦理繼承公證等手續,再持《房屋所有權證》、公證書和稅務部門出具的免稅單等相關要件前往塘沽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請辦理繼承的轉移登記,即可為您頒發同時記載房屋信息和土地信息的《天津市房地產權證》。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順利。
201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