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於2012年8月底通過招聘進入天津金正堅管業有限公司(地址:武清區南蔡村鎮張羊坊村武香路西側),負責湖北省區域銷售工作,於2012年9月24日至10月25日去湖北省出差,期間的中秋節與國慶節均未休息,2012年11月1日到公司匯報出差情況,11月5日無故被公司解僱。但公司至今拒付2012年10月工資,拒報出差費用,多次與公司聯系,公司多次拖延,無奈找到武清區勞動局仲裁科要求仲裁,但公司又拒絕去勞動局仲裁科解決問題。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呢?難道工資就沒有討回的辦法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監察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