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份,我岳父早晨突發疾病打120送往第四中心醫院,因為是早晨又加上送的是急診不能使用醫保卡聯網報銷,只能先由我們全額墊付,完事加蓋公章去岳父單位報銷。出院時候我們已經把需要的材料全部交給單位了,單位負責人說回家聽信吧,今年一月份交的到現在還沒報銷了。我們8月下旬交的到現在還沒報回來了。我請問自己全額墊付需要多久纔能報回來?醫保審查需要多久?讓我們自己墊付又不給我們盡快報銷,我們還需要等多久?請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墊付藥費需要通過用人單位申報給社保分中心。請您通過用人單位諮詢所屬社保分中心藥費審核進展。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