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是一樓,感覺屋裡不暖和,如果測溫呢,17、18度,合格。因為測溫點距地面1.2米以上,也就是說房屋1.2米以上達到供熱標准,房屋的1.2米以下部分是16度---12度,越靠近地面越涼。找供熱師傅反應這個問題,師傅講:按天津市供熱的規定只測1.2米以上的溫度,達到18度正負2度就是符合供熱標准,達標。
我們老人在屋裡大部分時間都是坐著休息,人坐著的高度正好在1.2米以下,人老了身體弱,腿腳感到特別冷,腿老是抽筋。穿著兩層棉褲還得外加防寒服,手腳冰涼,如果想在18度的環境裡休息,人就得昇高到1。2米以上,這不可能。
我諮詢一下建交委制定供熱標准的領導負責同志:能不能少交點取暖費用這錢買空調提高室內溫度,以度嚴寒。
尊敬的許金濤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2年12月24日
尊敬的許金濤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現將調查結果回復如下:
經了解,您所居住的房屋是冷房型,廚房原設計沒有暖氣設施且沒安裝門和廳打通呈開放式,室內所有暖氣設施都有包裝罩,影響一定的散熱效果。應您的要求,在2012年12月25日對您家進行了測溫,測溫結果大居室18.2度,小居室18.1度,廳18.3度,溫度均達標,經檢查暖氣正常無故障。
隨後,轉職信訪人員也與您進行了溝通,經雙方協商,將在停熱後對室內暖氣設施進行徹底清洗,以提高供熱效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