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你好,我是在中北鎮大卞莊運通花園的租戶,我有問題想向你們諮詢一下。
12月20日我下班回家,剛到門口物業來收物業費(之前我向你們反饋過),我承諾星期日下午打物業交納。
我進門不久發現自來水沒了,我向房東詢問,房東來給我送水卡,水閥房門被鎖,給物業打電話回復是工作人員不在,讓我們到門衛諮詢,到門衛後收物業人員也在,我們說明來意,物業回復說“沒有交納物業費,不給予服務”。
我交納物業費(1.2元/mm2)後,物業人員到樓上打開水閥,確認我還有很多的水。
回想物業的手段太高明了!
我就是想諮詢一下,物業是否有權利擅自切斷租戶的生活用水?
是否觸及法律?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並已責成有關部門了解情況,我們會及時向您反饋辦理結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2年12月26日
您好!此問題建議您首先通過協商來解決,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您的權益。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