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
您好!
本人今年39周歲,於2010年買斷工齡,截止現在2年失業金已經領完。這兩年中由於收入有限無力繳納個人養老保險。現在如果想補繳前兩年的保險,本市有沒有相關的優惠政策?領失業金期間據說是國家給繳納了醫療保險,我要自己補繳保險時,這兩年的醫療保險還要繳納嗎?
期待您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可以不繳納養老保險,計算養老待遇時不按照間斷繳費計算。如果補繳養老保險沒有優惠政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如果補繳養老保險也不需要補繳這兩年的醫療保險。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