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年參加的工作,直到98年與單位解除合同,從未參加過社會養老保險,那麼71-98年的工齡能審定視同繳費年限嗎?還可不可以申請退休?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在93年實行養老保險統籌,正常情況下單位在93年底前辦理參保繳費和審定連續工齡手續。請您與原單位聯系是否參加過養老保險或通過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查詢是否有過繳費經歷。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