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個人發展需要,本人於2011年10月8號從天津漢德威藥業有限公司辭職,由原單位離職時,原單位尚拖欠2011年9月份工資,並不予辦理退工退檔手續,還扣押員工的應有證件,致使本人至今天無法交納社保。無法享有相關保障,造成保險的空缺。
今特向津南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希望事情能夠盡快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提出申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20日